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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南与您携手共创美好明天
上传日期:2014-07-10
来源:黑龙江经济网
甘南县地处黑龙江省西部,嫩江中游右岸,大兴安岭南麓与松嫩平原过渡地带,属半农半牧县份。全县幅员面积4792平方公里,有耕地310万亩,人口37万。2000年被中国特产之乡组委会命名为“中国向日葵之乡”,是国家级绿色葵花生产基地、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县和“中国书画艺术之乡”。2008年被文化部命名为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”。
甘南县位于北纬47——48度之间,光照充足,空气清新,四季分明,土地肥沃,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,全国产粮大县。全县盛产葵花、大豆、玉米、高粱、水稻以及杂粮、杂豆等农产品,素有“渔米之乡、粮薯之地、大豆之家”的美誉。境内有嫩江、阿伦河、诺敏河、音河一江三河和14座大中小型水库,水面面积10多万亩,水资源非常丰富;草原面积95.4万亩,秸秆多、粮食多,发展畜牧业、农畜产品加工业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的潜力巨大;有辉绿岩、珍珠岩、玛瑙石、碧玉、瓷土、高岭土等丰富的矿产资源极具开发价值。齐甘高速公路纵贯县境南北,境内公路网络健全完善,四通八达,方便快捷,交通便利。旅游资源优势明显,形成了集音河水库自然风光游、金长城历史文化游和兴十四村现代农业游为一体的旅游观光带。
甘南县委、县政府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,竭诚以优惠的政策、双赢的理念、热情的服务,欢迎您前来投资兴业,共创美好未来!
甘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财税方面 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,自投产之日起,前7年按企业实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%,由财政每年年末一次性奖励给企业。
土地方面 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,县政府按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的100%扶持企业;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,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,县政府按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的70%扶持企业,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。
收费方面 境内外客商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,当年固定资产资金到位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,行政事业性收费,按国家和省、市有关规定执行,其中有上下限的,按最低标准收取,县属权限内的收费有权减免的各项收费一律减免。
境内外客商投资兴建商贸企业、集贸市场,其出租经营性房屋、柜台或创办餐饮、娱乐企业,两年内免收价格调节基金。
服务方面 境内外客商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,优先向上争取国家、省、市专项资金支持。